创厦视角
创厦视角
深耕两岸人才交流合作一直是厦门人才工作的特色,在助力台湾人才发展的同时,厦门也不断关心台湾人才在厦的生活情况,不断发布招收台湾人才的利好政策,厦门逐渐成为台湾人才“聚集地”。
今天,【创业厦门】(startupxm)为台湾人才们整理“厦门人才新政45条”中关于台湾的人才政策及其办事指南:
一、关于“台湾专才补助”;
二、关于“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奖励资金”;
三、关于“台湾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 交通费补贴”。
收好不谢!
“台湾专才补助”政策导读
厦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的,按用人单位所支付年薪的25%、最高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手把手教你如何办理
q:谁可以申报?
申报对象:厦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的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
申报条件:
(一)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二)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服务,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并在厦缴交个人所得税;
(三)聘用单位支付年薪应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 倍以上;
(四)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员(含取得台湾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祖国大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五)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q: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台湾人才信息登记表。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3.聘用(劳动)合同,任职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q:如何办理?
1.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xmhrss.gov.cn),进入“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线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复核;
3.市人社局将初步名单报市委人才办研究确认后,行文发布;
4.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经考核合格后,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
q:去哪办理?
受理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窗口: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17 号窗口
受理地址:湖滨东路 319 号 c 幢二楼
咨询电话:0592-5399278
q:办理时限?
与台湾特聘专家申报同步开展、同步进行,提交申请材料起三个月内。
“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奖励资金”政策导读
面向台湾青年设立并形成一定聚集规模的创业园区,在满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100万元——10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手把手教你如何办理
q:谁能申请?
申报对象:我市专门面向台湾青年设立并形成一定聚集规模的创业园 区,园区须有规范的建设规划和管理机构、专业创业辅导服务团 队、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专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申报条件:
1.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 1 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 15 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 1 年台湾青年 40 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2.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 1 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 20 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 1 年台湾青年 60 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补足 200 万元的奖励;
3.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 1 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 50 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 1 年台湾青年 100 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补足 500 万元奖励;
4.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 1 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 100 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 1 年台湾青年 200 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财政 给予补足 1000 万元奖励。
q: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1.申请示范基地的请示函件(包括基地发展规划、引进企业及台湾青年、设立管理机构和创业辅导团队、基地对入驻台湾青 年的优惠政策等情况);
2.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入驻台湾青年情况登记表;
4.入驻基地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5.基地扶持配套政策文件。
q:如何办理?
1.市台办通过区台办(含火炬创新中心、自贸区管委会相关业务部门)通知各通知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申请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奖励资金。
2.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申报相关材料。
3.各区台办(含火炬创新中心、自贸区管委会相关业务部门)初审相关材料,并出具相关材料属实的证明函。
4.市台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成立市评审小组,现场核验各基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作出结论,对达到省级奖励条件的,及时向省评省小组上报材料。
5.资金拨付。
q:去哪办理?
受理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受理窗口: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处
q:办理时限?
属市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在当年的财政年度内办结。属省 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按照省评审小组的工作计划执行。
“台湾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租房补贴、 交通费补贴”政策导读
给予台湾学生每月1980元实习见习补贴和500元的租房补贴;对于境外来厦参加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交通补贴。给予推荐台生实习的中介机构奖励,每推荐一个奖励机构500元。
手把手教你如何办理
q:谁能申请?
申报对象:有意向来厦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
申报条件:在厦实习见习的大中专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在读台湾学生或当年度毕业的台湾毕业生;实习见习时间超过1个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可分次分段实习。 首次从境外来厦实习见习的可申领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q: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申请实习见习时提交(网络提交电子版):
1.台胞证;
2.《实习见习协议书》(单位自拟,需体现实习见习时间、实习见习工资、工作岗位等要素);
3.在校生提供有效的学生证件/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申请交通费补贴的还需提交:近1个月内的入境记录(入境时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打印)。
申请补贴资金时提交单位资金收据(可邮寄)
q:如何办理?
1.岗位申报及发布。单位将拟定好的岗位及条件通过厦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单位账户内的“台湾学生实习见习”模块申报,人社部门通过网络审核后发布(同意公开发布的岗位将通过现行渠道在厦门及台湾地区推介)。
2.实习见习人员使用及审核。台湾学生直接与单位联系商洽,由单位确认人选后通过网络系统申报人员,经实习见习人员个人实名认证后,提交信息,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实习见习人员上岗。 如因台生无法个人实名认证的,需台生本人持台胞证及实习见习协议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湖滨东路319号)现场鉴证,见习人员上岗。
3.实习见习补贴和租房补贴拨付。实习见习期间,单位须按标准逐月垫付补贴给学生,实习见习结束后由单位通过网络系统,确认自动计算补贴金额无误后,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经审核后,邮寄或报送单位资金收据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湖滨东路319号)。
q:去哪办理?
受理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窗口: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c 幢2楼
咨询电话:0592-5396591
q:办理时限?
收到票据之日起三个月。
注意:2017年暑期实习见习的,统一在“台湾学生实习见习网络系统”上线后补申报。单位需按政策先行垫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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